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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发明难,实施更难”。十年前提这句话可能还有点新意,但现在再说这句话就有点过时了。有些人埋怨中国的专利制度,埋怨不是成功人士的素质,透过表面现象看到事物本质才是我们需要的智慧。把发明灵感转换物质财富不但要有技术,而且还要有智慧。我也曾对专利失去过信心,甚至埋怨过中国的专利制度,走了很多弯路并吃了很多苦头后来才知道其中的一些原因。试想一下,如果没有专利制度,我们有了再好的发明创造也难有凭证。专利转让难有很多原因,中国的企业人创新意识差是众所周知的原因。下面让我们一起探讨专利转让难的一些原因:
一,发明人说不清楚发明。我们有了发明灵感很自然地会想到一些完善发明的措施,希望自己的发明更精彩,转让价值更高。但发明人表达愿望的方法搞错了,精彩的内容没有写对地方,很多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写入了附加技术,造成专利价值可能等于零的严重后果。
二,技术方案有问题。有些发明人给出的技术方案不完整,或者说根本就实现不了,有些发明人只是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的发明有“发展前景”。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发明人缺乏发明和专利经验。虽然,我们在搞发明和申请专利时要冒失败的风险,但在设计时要多考虑一些技术细节问题,甚至要准备几套方案以防不测,有时还要考虑制造成本和制造工艺等因素。
三,转让和推销方法有问题。通过朋友和熟人推荐转让专利的成功率比较高;还有就是在一些展会上展出自己的发明,这样会有很好的效果,如果我们资金很少的话,可以在场外展出,或者在展会内向一些企业发送专利资料。转让专利时有发明样机最好,这是最好的广告宣传。
有些发明人开出的专利转让价过高。买专利的人不但会打听行情,而且还会检索同类专利。专利开价适当可反应出权利人的实事求是精神,但不要轻易让人还价,实在把握不准时可以进行专利许可。通过第一个被许可人的实施情况可估算出专利的价值,以便下次开出适当的价格。第一次许可的许可费不能太低,开价过低宁可把专利直接送人,但不宜送给企图狠砍你价的人,把专利送给砍价人的竞争对手会更有利些。有位发明人的专利一千元转让出去了,专利受让人获得了几百万的利润后不但没有感谢发明人,反而觉得自己英明并砍价有方。没有经验的发明人进行专利许可时要看清合同条款,尤其要注意有没独家许可的限制性条款;另外,由于任何一项专利(包括经实审的发明专利)都有被宣告无效的可能,而中国专利法默认专利权人要承担专利无效的责任。发明人完成发明和申请专利已经付出了很多心血,在最后的冲刺中仍要保持谨慎和冷静。为防不测,发明朋友在与他人签订专利转让或专利许可合同时一定要写明:本专利权人不承担专利无效的责任!
我们在转让专利时,还可采取直接和企业人联系的方式,国外一些发明人就是直接和大量企业人联系把专利转让了出去,日本的一些发明人是通过电话簿和企业名录来联系企业的,转让专利的成功率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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