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专利      

如何申请专利

发明创造方法
关于本站
关于站长
站务报告

返回首页

独立权利要求含实施方式的利弊


    我们知道,独立权利要求记载了附加技术和实施方式有可能给发明人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虽然,独立权利要求记载附加技术和实施方式会大幅度缩小专利保护的范围。但是,独立权利要求记载附加技术和实施方式也有一点点“好处”,所谓的“好处”可能只有一个:容易通过审查。这不是说专利局希望看到独立权利要求中含有附加技术和实施方式,而是专利审查主要是看发明的“三性”,只要独立权利要求具有新颖性就有了授权的基础,独立权利写入的技术特征越多,具有新颖性的可能性就越大,专利的保护范围是申请人自己的事。所以,我们在申请专利时,尽可能多要求点权利。我们要注意的问题是:独立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特征越多,保护范围就越窄;独立权利要求记载的特征越少就越难得到说明书的支持,甚至有可能造成专利无效;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较少时很可能会漏掉构成发明创造的必要特征,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漏掉必要技术特征就是没有完成发明创造,并且会造成专利无效的严重后果。

    独立权利要求中写入附加技术和实施方式有三种常见原因:一是不小心写入;二是没有熟练地掌握区分技术方案和实施方式的方法,甚至还看不出附加技术;三是为了省事而不分析技术就照抄实施方式中的技术特征。所有的人都想把专利文件写得最好并希望发挥出自己的最高水平,但要总结出完成发明创造的技术方案是很复杂的事,还要有创造性的总结和概括。否则,发明创造和专利的价值就可能打折扣。我们在撰写专利申请文件时,不能把注意力集中在某个局部特征上,技术特征应当层层展开,独立权利要求和技术方案要有层次。

    零四年五月,一个科研单位的工程师打电话给我,说是专利代理人把他们的专利的发明内容写得“太细”而没有把关键技术表达出来,修改了几次都没解决问题,希望能得到我的帮助。我看了这个文件后发现,构成发明的技术特征都具备了,独立权利要求也没有漏掉构成发明的所有必要特征,所谓写得“太细”是因为专利代理人没有把实施方式转换成技术方案。后来,我从实施方式中提炼出技术方案解决了这个问题。

    没有把实施方式转换成技术方案的问题是专利申请文件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谁都不愿犯这样的错,但又有很多人犯这样的错误。把实施方式转换成技术方案是高难度的劳动,不但要有很深的专利知识,而且还要看得懂相关的专业技术并有一定的发明能力,否则很难完成这一步工作。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格式一天就能掌握,但要熟练掌握把实施方式转换成技术方案的技能非一日之功,其难度之高不是一般的发明人能想象。发明创造变幻莫测,只有把实施方式转换成技术方案的技能练好了才可能写得好专利申请文件。

 

返回首页

                                 本文作者:本站站长  黄先生


专利实践   www.t999.cn  2000—2006 版权所有